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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28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省教育厅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等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说明如下:

一、专业转出

(一)名额限制

根据学校规定,风景园林学院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人数的10%;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二)申请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2024级学生的成绩排名以2024年12月1日前教务处已发布课程成绩为统计依据。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需提供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国省一级学会组织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励或其他奖励证明文件);

3.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转出流程

1.学生申请

2024年11月28日-12月1日,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提出异动申请后,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并附相关材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纸质档,于12月2日中午前交学院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处(至美楼202室)。

2.学院初审

根据学生目前学习情况、转专业想法成熟程度、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由所在年级辅导员给予初步意见,并由教务秘书汇总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

3.学院审核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依据学生转专业意向、原因、学习情况、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表现,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二、专业转入

(一)名额限制

根据学校规定,风景园林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0%;具体转入人数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及专业师资教学条件确定。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学院专业学科,对相关专业学科有强烈兴趣爱好,转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和爱好者。

2.身心健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学习能力较强。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5.未有不予转专业情况。

(三)转入流程

1.学生申请

(1)2024年12月4日前拟转入学生将《申请表》(转出学院已办理同意转出)交至风景园林学院教务办(至美楼201室),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院于2024年12月5日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填写《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3)学院成立“专业转入工作考核组”,12月9日-12月11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地点在至美楼306会议室。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各占25%。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资格。

(4)考核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2月13日前将《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接收转入。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6.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风景园林学院

                                      2024年11月27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