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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2024年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3级按专业类录取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风景园林学院2024年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文亚峰

副组长:夏传格  薛行健

 员:刘智娟  王燕  章雷  石卉  王明佳  胡年秀

二、专业分流计划

2023建筑类学生合计106人,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学生106。各专业分流计划为:建筑学专业53人,城乡规划专业53人。各专业上限不超过60人。

三、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在教学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在专业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3.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为保障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维护学科专业持续平稳发展,学院对专业分流进行有序引导与调配。学院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第一学年度学生课程平均成绩排名,由学生依次按志愿选择,高者优先;一个专业达到分流人数上限后停止分流,其余学生需服从调配。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志愿参加专业分流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公布实施细则(学院网站、班级群),时间20241031日。

2.分流动员及专业介绍会,第十周2024年11月4—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填报志愿。在个人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一个志愿,操作方法见附件《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流程》。第十周周五2024年11824:00前完成志愿填报。

4.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研究确定初步录取名单。2024119—12日。

5.学院网站公示初步录取名单。20241112—14日。

6.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研究处理反馈意见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报教务处。时间20241115日。

具体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的专业执行。

2.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风景园林学院2023级按建筑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3.本实施细则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附《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流程》

 

                                                                                  

                               风景园林学院

202410月25

 

附:《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