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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2021年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0级按专业类录取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及《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特制定《风景园林学院2021年按专业类录取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沈守云

  副组长:文亚峰  马振山

  成  员:熊小卫  陈存友  何  玮   胡年秀  谢肖昀

  二、专业分流计划

  2020级建筑类学生合计93人,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学生93人。各专业分流计划为:建筑学专业60人,城乡规划专业33人。

  三、分流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以2020年秋季学期末成绩排名为准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同等志愿者,以成绩排名高者优先志愿选择。

  3. 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学院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公布实施细则(学院网站、班级群),时间202156日。

  2. 分流动员及专业介绍会,2021510日~5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学生填报志愿。在个人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一个志愿,操作方法见附件《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流程》。202152117:00前完成志愿填报。

  4.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研究确定初步录取名单。2021522日~524日。

  5. 学院网站公示初步录取名单。2021525日~527日。

  6.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处理反馈意见,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报教务处。时间2021528日。

  具体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

  1.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

  2.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风景园林学院2020级按建筑类录取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3. 本实施细则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附件:《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流程》

   

                                             风景园林学院

2021426

  附:《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