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首页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风景园林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时间:2021-04-05    浏览次数:0

   我院现招收风景园林(代码为095300)园林植物与应用方向调剂生(含方向调剂)5名。

      一、基本要求

      1.须单科和总分过风景园林(代码为095300)国家线;

  2.本科专业为风景园林、园林、环境设计专业;

  3.第一志愿须报考风景园林(代码为095300)或风景园林学(代码为083400或097300)。

      二、程序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风景园林(代码为095300)的考生填写转方向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拍照发送至邮箱:1556597400@qq.com,邮件名称为:转方向+姓名+考生编号,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5:00;

  2.其他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00至21:00。

  3.入围复试的考生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使用网络复试系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如部分材料无法及时提供,说明原因后可于复试后将材料扫描后发至学院邮箱,原件可在录取后报到时提交。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费交纳

  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要求

  遵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2.复试方式

  笔试:采用机试;

  面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系统;

  笔试和面试均需在视频连线下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考生须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3. 复试内容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复试考试科目为《中外园林史》。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情况;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了解情况;思维与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精神、敬业精神及思想品德等。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核不作量化且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知识的能力,考生需准备英语自我介绍,同时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综合计算。

  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

  复试加权成绩=复试笔试成绩×2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10%。

  2、录取规则

  (1)所有调剂生(含方向调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

  (3)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3、不予录取情况如下: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5)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未尽事宜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体检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可以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研招办邮箱;也可以选择在我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自备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费标准:85元/人),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林科大桥西)。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一审/洪宇、二审/廖秋林、三审/夏传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