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园林与建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
时间:2026-10-14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 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 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价改革工作 方案》 ,结合园林与建筑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 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 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评定年度综合奖 学金的直接依据,是学生评奖评优、学生干部选拔、推优入党、毕业生鉴定、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 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学校统筹与学院主导 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综合测评评审 小组,负责本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测评一般 以班级为基本组织单位 ,在班主任、辅导员指导下进行。 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学生代表(4 人) 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7 人) ,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综合测评 工作。
第六条 综合测评工作分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学院复 核和学校审核四个步骤进行。
(一)个人自评。学生进行自我总结,根据自己的现实 表现,向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如实提交相关测评要素证明材料。
(二)班级测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收集原始记实材料, 全面审议、核准学生的各项测评成绩和总成绩,向全体学生 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并将测评结果报学院综合测评评审小 组进行复核。
(三)学院审核。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班级提交的 测评结果进行复核 ,确认无误后公示 7 天。若有异议,学 院综合测评评审小组需根据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及时作出解 释或调整,并再次进行公示。
(四)学校审定。学工部对学院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
第七条 学生对学院测评成绩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 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 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作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反映,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作 出处理意见。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 ,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学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测评方法与要求
第八条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当年入校 新生)均应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 次,测评时间在次学年开学后。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度所在专业班级参加 综合素质测评。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以同一年级的同一专业(班级)为单位,综 合测评最终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 中: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专业)前 20%(含)者为优秀, 列 20%~50%(含)者为良好,评分 6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其余为合格。
第十一条 经查实有以下情况之一,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评定为不合格。
(一)参与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 的活动。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及有关部门处罚。
(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测评学年尚 未解除处分。
(四)在测评中弄虚作假和虚报材料。
第十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 体育、美育、劳育等五部分,测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各 部分所占比例如下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德育总成绩×15%+智育总成绩×60%+体育总成绩×10%+美育总成绩×5%+劳育总成绩×10%。
第十三条 德智体美劳各部分测评总成绩由基本评分与 加分评分、扣分评分三部分组成,均按百分制计分。基本分量表见附件1 ,加分量表见附件2,由园林与建筑学院依据本院具体实际制定。德智体美劳各部分总成绩所占比例为:基本分×80%+加分×20%-扣分。其中基本评分优秀控制在总人数的20%,良好控制在总人数的50%。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同一学年 ,同一成果(作品、成绩、项目和 事迹等)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计。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评各加分项参与时间仅限参评年度(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参评当年的8月31 日)。
第十六条 若无特殊说明 ,学生以集体或团队名义申请 的各项计分,有排名顺序的,本人得分=该项目分值/本人排 名名次;无排名顺序的,按前述公式计算出每个人的得分之 后再折算成平均值。
第十七条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参加学年鉴定 ,不参加 各类优秀评选。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园林与建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 2025 年9月开始实施。
附件 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基本评分量表
序号 | 评价 指标 | 指标 分值 | 评价内容 |
1 | 政治 思想 | 20 分 | 1.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 | 理论 学习 | 20 分 |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参考每学年 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成绩算术平均值); 2. 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坚持实现自身价 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 3. 坚持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谦虚好学,热爱所学专 业,认真参与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不断完善自身知识和能 力结构; |
3 | 道德 品质 | 15 分 | 1. 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 守社会公德, 明礼诚信,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2. 积极学习和践行 “求是求新、树木树人” 的校训和 “包容、诚朴、 坚毅、公允” 的校风; 3. 具备良好的个性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积极阳光的健康心理,彰 显无私奉献的道德力量; 4.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互爱,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5. 爱护校园公共财物,勤俭节约,举止文明; |
4 | 法纪 意识 | 15 分 | 1. 积极参加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习教育;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令行禁止; 3. 正确行使权利,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4. 规范学习行为,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考试纪律,恪守学 术规范; |
5 | 集体 观念 | 10 分 | 1.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很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自觉维护公共和集体利益; 2. 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主动热情地为同学服务,乐于助人;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 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
6 | 人文 素养 | 10 分 | 1. 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2. 秉承优秀文化蕴涵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 3. 积极参加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优秀文化的创 新创造能力; |
7 | 生态 理念 | 10 分 | 1. 秉承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绿色环保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 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 3. 养成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节约水电、珍惜资源; 4. 爱护环境、保护生态,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
一、德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量表
二、智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公式
智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M1*N1+M2*N2+…]/(N1+N2+…)
注:1. M 为各门课程的实际分数(百分制),N 为各课程的学分数。
2. 公共选修课不计入测评范围。
三、体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量表
序号 | 年级 | 评价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内容 | |
一 | 大 一 、 大二 年 级 | 1.课堂表现 | 10 分 | 出勤、理论学习(开学第一课、讲座) | |
2.课外体育活动 | 20 分 | 早操、 自主锻炼、体育竞赛、体育资格证 书、运动训练、协会活动 | |||
3.身体素质 | 30 分 | 秋季学期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 4 年修订) 》(30%); 春季学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 男) (10%)、800 米跑(女)/1000 米跑( 男 ) (20%) | |||
4.运动技能 | 40 分 | 不同专项、层次,不同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 |||
二 | 大 三 年 级 (“ 课 外 体 育 活 动 ” 与“ 公 共 选 修 课”二 选一) | 1.课外体 育活动 | 身体 素质 | 50 分 | 秋季学期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 4 年修订) 》(50%); 春季学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 男) (20%)、800 米跑(女)/1000 米跑( 男 ) (30%) |
课外 体育 活动 | 50 分 | 自主锻炼、体育竞赛成绩、体育资格证书、 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和社团活动组织 | |||
2.公共选 修课 | 身体 素质 | 50 分 | 秋季学期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 4 年修订) 》(50%); 春季学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 男) (20%)、800 米跑(女)/1000 米跑( 男 ) (30%) | ||
运动 技能 | 50 分 | 不同专项、层次,不同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 |||
三 | 大 四 年 级(身体 素质”与 “ 阳光长 跑”二选一) | 1.身体素质 | 100 分 |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 指标,测 800 米跑(女)/1000 米跑(男) | |
2.阳光长跑 | 100 分 | 完成校园阳光长跑距离(无体育课学生) | |||
注:1. 阳光长跑、运动成绩、体育资格证书、参与运动训练、参与体育活动等分值换算参 照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四、美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量表
序号 | 评价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内容 |
1 | 公共艺术课程( 美术 类、音乐类、文学类、 美学类公共艺术选修 课程) | 50 分 | 四年制本科学生应在前二学年内修完一门 公共艺术选修课程并获得1 个学分 ,第三 学年进行学分预警 ,未修完学分的务必在 第四学年春季学期修完 ;五年制本科学生 应在前三年内修完一门公共艺术选修课程 并获得1 个学分,第四学年进行学分预警, 未修完学分的务必在第五学年春季学期修完 |
2 | 艺术实践活动(参加校 内外各级各类文化、艺 术、人文素养等活动, 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如人文艺术类讲座、征 文、文艺演出、展览、 书画、摄影、艺术竞赛 等活动) | 50 分 | 四年制本科学生在前两学年每年参加院级 及以上艺术实践活动2 次或校级及以上艺 术实践活动1 次 ,在第三学年参加院级及 以上艺术实践活动1 次 ;五年制本科学生 在前三学年每年参加院级艺术实践活动 2 次或校级艺术实践活动1 次 ,在第四学年 参加院级及以上艺术实践活动1 次 |
五、劳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量表
表 4 劳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分量表
序号 | 评价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内容 | |
1 | 劳动意识 | 20 分 | 1.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 美丽的观念; 2.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3.养成勤于劳动、善于劳动、乐于劳动的良好习惯,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劳动教育活动,服从 管理 | |
2 | 劳动知识 | 30 分 | 1. 熟练掌握劳动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 按照劳动教育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进行换算评价 | |
3 | 劳动成效 | 30 分 | 必修劳动实践 | 1. 特色劳动实践:积极参加“识花认 树”劳动实践,掌握“识花认树”技 能; 2. 普通劳动实践:积极参加“文明寝 室靠大家”劳动实践, 自觉做好寝室 卫生保洁等内务工作;寝室卫生不合 格扣3 分/次,扣完为止 |
20 分 | 选修劳动实践 | 1.积极参加学院特定的选修劳动实践 ( 即 :与专业特色、校园生活、志愿 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创业、心理健 康“六结合” ); 2.说明 :因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 请,学生可自主参与其他的校内外的 劳动实践 | ||
附件2:
加分量化表
(一)践行美德奖励分
依据本学年学生集体或个人在理论学习、道德品质、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活动中获得各级 表彰奖励( 官方认可)予以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国家级 | 部、省级 | 校级 | 院级 | |
优秀项 目 | 21 | 18 | 8 | 5 |
优秀团队 | 21 | 18 | 8 | 5 |
优秀个人 | 21 | 18 | 8 | 5 |
(二) 公共服务奖励分
学生承担社会、学校、学院等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封顶为18分。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就业等部门学生干部任职等同于校级。
各级组织 | 任职情况 | 分值 |
校级 | 团委、校学生会主席 | 17.5分 |
团委、校学生会部长 | 10分 | |
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 | 5分 | |
团委、校学生会成员 | 2.5分 | |
院级 |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17.5分 |
辅导员助理 | 5分(辅导员酌情加0-10分) | |
团委学生会部长 | 10分 | |
团委学生会副部长 | 5分 | |
团委干事 | 2.5分 | |
其他 |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 10分 |
助理班主任 | 7.5分 | |
寝室长 | 2.5分 | |
其他班委 | 2.5分 | |
教官 | 7.5分(获评优秀教官加10分) | |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成员 | 5分 | |
社团会长 | 5分 | |
副会长 | 3分 | |
社团部长 | 2分 | |
参加大骨班、青马网课、业余团校 | 5分 | |
校院“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 5分/次 | |
院篮球队、院足球队、辩论队、杂志编委会、礼模队等正式成员 | 2.5分 |
(三) 学科专业竞赛奖励分
1.国家级竞赛认定范围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 学科竞赛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目录内的比赛(以学校发布的最新版目录为准,详见附件4)。
2.不在目录的行业协会主办赛事则降级处理(如国家一 等奖降为省、部一等奖)。
3.不在目录,但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赛事(以公 章为准),予以同级别奖项奖励分的80%。
4.所有比赛的成功参赛奖同一级别只能加一次。依据学生本学年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学习竞赛活动 所获表彰奖励予以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胜奖 | |
国家级 | 24 | 21 | 18 | 15 | 9 |
部、省级 | 16 | 14 | 12 | 10 | 6 |
市级 | 12 | 10 | 8 | 6 | 2 |
校级 | 7 | 5 | 4 | 2 | 0.5 |
(四) 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分
依据学生本学年参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表彰奖励予以计分, 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特等奖 (金奖) | 一等奖 (银奖) | 二等奖 (铜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48 | 42 | 36 | 30 |
部、省级 | 32 | 28 | 24 | 14 |
市级 | 24 | 18 | 14 | 12 |
校级 | 14 | 9 | 6 | 3 |
(五) 创新创业项目奖励分
学生主持或承担科技创新项目或参与思政课题,视完成 情况予以计分(立项分、结题分、优秀项目分不能同时相加), 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立项 | 结题 | 获评优秀项 目 | |
国家级 | 9 | 11 | 14 |
部、省级 | 7 | 9 | 12 |
市级 | 5 | 7 | 10 |
校级 | 3 | 5 | 8 |
(六)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奖励分
学生本学年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校 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科技成果、调查 报告等,按刊物级别予以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级别 | 一级期刊(SCI、 EI、ISTP、AHCI、 SSCI、CSSCI 收 录)、出版专著 | 二级期刊( 中科院和中 国社科院各专业所、按 照学科分类的全国一 级学会出版的学报级 期刊)、以主要作者出 版著作 | 三级期刊(《中国科技 期刊引证报告》统计源 刊,《中国社会科学引 文索引》《中国科学引 文数据库》收录期刊)、 参与出版著作 | 其 他 刊 物 |
计 分 | 50 | 30 | 10 | 5 |
各类学术刊物的增刊相应降一级加分。刊物级别无法确定时,由 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讨论加分事宜。
团队发表作品者,限团队前三名学生作者给予计分。
奖励计分以论文实际见刊时间为准,仅获得用稿通知不计奖励分。
(七) 专利申请奖励分
学生本学年获得国家专利,每项给予12分奖励 ;本学 年申请国家专利并获得申请号,每项给予5 分奖励;团队申 请专利者,限团队前三名成员加分。
(八) 成绩奖励分
项目 | 计分 | |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 | 六级 | 非优秀 6,优秀8 |
四级 | 非优秀3,优秀 4 | |
全国日语等级考试 | N1 | 8 |
N2 | 3 |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一级乙等以上 | 3 |
二级乙等以上 | 2 | |
教师资格证书(含考试合格证明) | 3 | |
雅思≥6分或者托福≥67分 | 3 | |
班内单科第一名(体育课、公共选修课不包括在内) | 5 | |
班内单科最低分不低于80分 | 5 | |
全国计算机2级/3级 | 7.5/5 | |
四六级 560 分及以上为优秀,按优秀等级计分。
注:仅限当学年
(九) 体育竞赛奖励分
学生本学年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依据 所获表彰奖励予以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优胜奖 | |
国家级 | 16 | 15 | 14 | 13.5 | 13 | 12.5 | 12 | 11.5 | -- |
部、省级 | 12 | 10 | 9 | 8.5 | 8 | 7.5 | 7 | 6.5 | -- |
校级 | 7 | 6 | 5 | 4.5 | 4 | 3.5 | 3 | 2.5 | 1 |
比赛若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分对应分值为: 一等奖对应第1 名的分值 ,二等奖对应第2、3 名的平均分 值,三等奖对应第 4、5、6 名的平均分值,优秀奖对应第7、8名的平均分值。
(十) 文艺活动与竞赛奖励分
依据学生本学年参加校内外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演讲 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文艺竞赛活动所获表彰奖励予以 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参与奖 | |
国家级 | 16 | 15 | 14 | -- |
部、省级 | 12 | 10 | 9 | -- |
市级 | 9 | 7 | 4 | -- |
校级 | 5 | 4 | 2 | -- |
院级 | 3 | 2 | 1 | 0.5 |
(十一) 文艺创作与宣传工作奖励分
学生本学年在校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官方网站等主流合法合规媒体上发表消息、通讯、小说、诗歌、散文、 视频等作品予以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级别 | 国家级 | 部、省级 | 市级 | 校级 |
计分 | 16 | 12 | 10 | 4 |
若所发表作品由多作者共同完成, 则第一作者加全分, 第二作者加全分的50%,其他作者不加分。
(十二) 服务性劳动奖励分
学生应积极成为青年志愿者,结合“ 三下乡”等社会实 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城乡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服务性劳 动,受到表彰奖励或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获评优秀者,予以奖 励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表:
国家级 | 部、省级 | 校级 | 院级 | ||
优秀团队 | 队长 | 10 | 8 | 5 | 3 |
成员 | 8 | 6 | 3 | 2 | |
团队优秀个人 | 8 | 5 | 2 | 1 | |
优秀调研报告、实践报告 | 10 | 6 | 3 | 2 | |
优秀志愿者 | 10 | 6 | 2 | 1 | |
附件3:
扣分量化表
项 目 | 扣分标准/次 |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 | 10 |
挂科一门 | 2 |
迟到旷课者(迟到2 次记1 次旷课) | 1.5 |
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含党团活动) | 1.5 |
违禁使用电动车 | 3 |
干事考核不合格 | 0.5 |
学生干部、支部委员考核不合格 | 减去相应加分值 |
其他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依据学生实际表现确定) | 0.3-3 |
附件 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园林与建筑学院
学科竞赛目录
序号 | 竞赛项 目 | 类别 | 级别 |
1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2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3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4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5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6 |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7 |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8 | 国际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9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10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11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12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B类赛事 | 国家级 |
13 | “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 | C类赛事 | 国家级 |
14 | 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 | B 类赛事 | 省级 |
15 | 湖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学科竞赛 | B 类赛事 | 省级 |
16 | 湖南省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 B 类赛事 | 省级 |
注:只例举部分赛事,其他具体赛事需结合相关教育部门、赛事主办方发布的正式文件和认定标准进行核实
附件5: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园林与建筑学院
创新创业竞赛目录
序号 | 竞赛项 目 | 类别 | 级别 |
1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A 类赛事 | 国家级/ 省级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A 类赛事 | 国家级/ 省级 |
3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A 类赛事 | 国家级/ 省级 |
4 | “金种子杯”创业大赛 | A 类赛事 | 国家级/ 省级 |
5 | 全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A 类赛事 | 国家级/ 省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