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园林与建筑学院在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时间:2026-06-12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 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中南林发〔2026〕32号)等文件精神与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园林与建筑学院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何韶瑶
副组长:孙广臣、王頔
组 员:石 卉、李大鹏、章 雷、邢 文、王 燕、孙敏红、秦红禧
二、专业转出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2025级学生);
注:2024级学生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执行。
2.学习态度端正,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遵守校规校纪,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4.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原则上回原专业学习。如学生在创业期间取得良好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复学时可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期间业绩相关的专业;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或复学后学校无学生所学原专业以及无原专业对应接收年级的;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必备证明材料: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带签字、公章的诊断证明;②学校医院带签字、公章的复查证明(证明材料上需有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字样)。
5.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或创新成果与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必备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兴趣和专长相关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等。
6.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必备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
7.凡符合以上6种情况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二)转出流程
1.学生申请
2026年6月13日-17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表2)并附相关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纸质档,于6月17日8点30分前交学院学工办各年级辅导员处(至美楼308室)。
2.学院初审
6月18日前,根据学生目前学习情况、转专业想法成熟程度、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学业成绩、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初审,由所在年级辅导员给予初步意见,并由教务办主任汇总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研究。
3.学院审核
6月18日前,学院依据学生转专业意向、原因、学习情况、证明材料、在校期间表现等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签署审核意见,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6月23日前,学生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到拟转入学院报名。
三、专业转入
(一)名额限制
根据学校规定,园林与建筑学院各专业转入人数:除申请转入人数占比超过当年招生人数30%以上的专业外,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具体转入人数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及专业师资教学条件确定。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学院专业学科,对相关专业学科有强烈兴趣爱好,转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和爱好。
2.身心健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学习能力较强。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5.未有不予转专业等情况。
(三)转入流程
1.学生申请
(1)2026年6月23日前,拟转入学生将《申请表》(转出学院已办理同意转出)交至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务办(至美楼302室),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院于2026年6月25日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填写《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附表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至6月29日。
(3)学院成立“专业转入工作考核组”,6月30日至7月6日之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各占25%。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资格。
(4)考核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接收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给出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于7月7日前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4)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同意转入学生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四、学生不予转专业的情形及相关限制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2.以特殊转专业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转专业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3.从外校转入、转专业录取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6.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二)转专业受限条件:
1.高考文科类专业原则上只能转入文科类、文理兼招类专业;
2.高考转专业试点省市中不分文理科招入的学生不受文、理科专业限制,但应符合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申请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校其他专业学生可按要求申请转入。
【监督人:王頔 监督电话:0731-85623022】
注:若遇歧义等特殊情况,解释权归园林与建筑学院。
园林与建筑学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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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5-2026-2园林与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计划.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