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林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拟确定李鑫等四位同志为发展对象。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准、选好发展对象,根据党组织关于发展新党员实行公示的规定,现将李鑫等4位同志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内外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党委反映。
2、公示期间,欢迎大家对公示同志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7天(2018年3月20日-3月26日)。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23022
附:拟发展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1 | 李鑫 | 2015级园林1班 | 2 | 胡展宏 | 2015级园林1班 |
3 | 苗伟豪 | 2015级园林1班 | 4 | 郝芷圻 | 2015级园林1班 |
特此公示。
园林学生党支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