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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17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省教育厅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等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 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3.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6.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三、各专业转入、转出计划

  1、结合各专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学院的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历次转入、转出学生的总人数,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

  2.学院内部专业调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原则上不作比例限制;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进行,详见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五、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及时间

  1.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的认知与了解,学业规划、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方面。

  2.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4528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点:风景园林学院三楼会议室

3、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资格。

             

 

                                      风景园林学院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