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52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助学金不包括在内)。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校级优秀学生乙等奖学金(包括陶铸奖学金)以上,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以上(含)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
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一等奖(排名第一)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④以第一专利人注册发明专利;
⑤毕业前有明确的创业公司(项目)且成为该公司(项目)的核心成员,公司已经成功工商注册;所参与的公司(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或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
⑥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分3分以上。
6.其他:
(1)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2)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同等条件下推荐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为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人数见附件1,不得超过限额;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三、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原则上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在学院主页、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5天后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教育厅学生处。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六、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一)上报时间
上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4日,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
2.支撑材料
(1)奖励证书:必须提供复印件,如遗失请到发证单位补充相关证明。
(2)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立项文件、证书或论文复印件;以创业项目申报的毕业生,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财务报表、大学期间个人表现情况及自主创业情况简述(2000字左右)。
⑶退伍优秀毕业生:①退伍证复印件;②成绩单。
3.学院汇总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特别是对奖励支撑材料的审核,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示例填写(特别是奖励情况)《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4,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和退伍优秀毕业生请务必在“备注”项注明);所有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除报送以上材料(推荐表、支撑材料和推荐名册,均需电子档和纸质档)外,还需报送《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附件5)。
4.学校审核
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
附件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人数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5 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2月18日